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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县景鑫新能源有限公司生物燃烧颗粒加工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核心提示:2023年7月,我公司根据《巴东县景鑫新能源有限公司生物燃烧颗粒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

2023年7月,我公司根据《巴东县景鑫新能源有限公司生物燃烧颗粒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巴东县景鑫新能源有限公司在湖北省巴东县绿葱坡镇锦衣村十三组投资11000万元,租赁巴东金福通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已建厂房并扩建,购置生产设备10台,建设年产生物质颗粒燃料2.8万吨项目。

2023年6月,巴东县景鑫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湖北希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其“巴东县景鑫新能源有限公司生物燃烧颗粒加工厂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湖北希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编制完成《巴东县景鑫新能源有限公司生物燃烧颗粒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提交建设单位报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巴东县分局审批。2023年6月16日,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巴东县分局以巴环审[2023]8号文批复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于2023年6月开工建设,2023年7月进入调试期,目前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条件。

湖北华正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实地踏勘和相关资料的收集工作,结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工作的技术要求,编制完成《巴东县景鑫新能源有限公司生物燃烧颗粒加工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根据该验收监测方案,湖北华正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6月28日对该项目产生的废气和噪声等污染物排放现状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处理能力和效果进行了监测,根据该监测数据及自查结果,巴东县景鑫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湖北华正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巴东县景鑫新能源有限公司生物燃烧颗粒加工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作为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依据。

二、工程变更情况

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及环评批复基本一致,未发生重大变更。

三、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该工程在环评阶段及初步设计阶段提出了较为全面、详细的环境保护措施。环评、设计和批复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在工程实际建设中和试运行阶段已得到基本落实。

1、废水

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和水幕除尘器废水。

员工生活污水分生活废水及食堂废水,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废水排入厂区已建的容积为30m3的地埋式化粪池进行处理,处理后生活污水用于浇灌周围农田和林地,不外排。

加热炉废气采用水幕除尘器处理,废水采用沉淀池进行处理。沉淀池污水停留时间约为12h,沉淀池设计处理水量为10m3/d。水幕除尘器每月换水一次,每次产生的废水量为9.5m3,小于已建沉淀池的处理规模,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对外排放。

2、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加工粉尘、加热炉废气、汽车尾气以及食堂油烟。

1)、粉尘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将会产生一定的粉尘,主要来自于粉碎工段、烘干工段、制粒工段及冷却工段。项目原料中的木材边角料、辣椒苗、农作物秸秆、花生壳谷壳等未经干燥预处理,含水率较高(20%以上),产生粉尘较少;而木屑等原料不需粉碎处理,无粉碎粉尘产生;项目在对粉末进行烘干的过程中,水蒸气中会含有少量粉尘,经水幕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由排气筒高空排放,产生的粉尘量少;制粒工段及冷却工段均密闭进行,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生产线。

2)、加热炉废气

    项目运营期加热炉采用生物质燃料, 加热炉废气经水幕除尘器处理后,再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3)、汽车尾气及油烟废气

项目汽车尾气产生量较小,通过加强园区及周围绿化、加强汽车停车场规范化管理、保持行车路线的通畅、合理设计通车路等措施后,再经大气稀释扩散。项目职工食堂设置油烟净化器和油烟收集管道,将油烟集中收集后输送至屋外排放,在采取措施后油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小。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厂房内送料皮带、制粒机、输送皮带、装料机、破碎机、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项目采用封闭厂房,合理安排生产时间,设备经减振、消声及墙体隔声等措施处理,减少噪声污染。同时,项目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及管理,严格控制各类机械噪声;加强厂区绿化,安排专人对进出车辆进行管理,减小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

生活垃圾在厂区内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项目运营期一般固废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加热炉产生的灰渣,以及包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重新进入生产线;加热炉产生的灰渣集中收集后可用于附近农田肥田;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四、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监测结论

①、本次验收对厂区无组织排放的废气进行了监测,验收监测结果显示,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项目颗粒物、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②本次验收对厂区有组织排放的废气进行了监测,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项目烟尘(颗粒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2、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和进出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主要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限速禁鸣措施。验收监测结果显示,项目东侧、南侧、西侧、北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项目东侧居民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属于达标排放。

3、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在厂区内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项目运营期一般固废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加热炉产生的灰渣,以及包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重新进入生产线;加热炉产生的灰渣集中收集后可用于附近农田肥田;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4、 废水

员工生活污水分生活废水及食堂废水,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废水排入厂区已建的容积为30m3的地埋式化粪池进行处理,处理后生活污水用于浇灌周围农田和林地,不外排。

加热炉废气采用水幕除尘器处理,废水采用沉淀池进行处理。沉淀池污水停留时间约为12h,沉淀池设计处理水量为10m3/d。水幕除尘器每月换水一次,每次产生的废水量为9.5m3,小于已建沉淀池的处理规模,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对外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废水处理效果较好,对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废气处理效果较好,对环境影响较小,区域内环境质量良好;本项目无特殊噪声污染源,采取各种隔声降噪措施,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本项目固废经统一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故,项目的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巴东县景鑫新能源有限公司生物燃烧颗粒加工厂建设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各项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较好的落实了“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规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巴东县景鑫新能源有限公司生物燃烧颗粒加工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可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目前,本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巴东县景鑫新能源有限公司生物燃烧颗粒加工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巴东县景鑫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湖北省巴东县绿葱坡镇锦衣村十三组

联系人:裴总

联系电话:15171985798

邮编:444318

通讯地址:湖北省巴东县绿葱坡镇锦衣村十三组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我公司已完成巴东县景鑫新能源有限公司生物燃烧颗粒加工厂建设项目的建设,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公司。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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