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RYCG20200917
二、项目名称: 2020年浙江省瑞安经济开发区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设备费:3650000(元),运行维护费(环境空气六参数监测系统运维费):90000(元),运行维护费(VOCs在线自动监测系统运维费):180000(元),合计投标报价:3920000(元) 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二区38号楼1至6层全部内4层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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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 规格型号
1 2020年浙江省瑞安经济开发区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2020年浙江省瑞安经济开发区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详见投标响应文件 详见投标响应文件 3920000 详见投标响应文件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小丹,朱东瀚,唐亚平,黄思来,林南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收费标准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4712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瑞安市环境监测站
地 址: 瑞安市花园路72号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 林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7-65675985
质疑联系人: 周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0577-656640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浙江省瑞安市安福路28号三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周思思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3506571417
质疑联系人: 张晓月
质疑联系方式: 0577-6580227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瑞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 瑞安市财税大楼1505室
传 真: 0577-65827570
联系人 : 张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0577-65827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