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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箭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

   2021-07-12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189 0
核心提示:茅箭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EPC)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二堰街办北京中路11号1幢8-17-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茅箭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EPC)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二堰街办北京中路11号1幢8-17-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ZJ-2021-033


2、采购计划备案号:MJGPC2021176


3、项目名称:茅箭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EPC)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76(万元)


6、最高限价:176(万元)


7、采购需求:


对茅箭区大川镇卡子村,赛管局黄家村、小川村、阳坡村,茅塔乡廖家村、大坪村、大沟村、康家村10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确保设施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排放(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0月底完工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环境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书面承诺)、安全生产考核B证。

(4)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要求:须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仅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并提供以上人员近6个月中任意3个月缴纳的社保的证明材料;

(5)信用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设计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6)承诺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此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没有伪造证件的书面承诺;2、供应商能够对后期运行维护工作中出水水质达到湖北省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2/1573-2019)做出承诺;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方式的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的牵头人是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施工单位,联合体其它方必须具备资格要求的其余资质。联合体组成不超过2家。除此之外,不接受其他形式的联合体。

2.联合体投标时,应明确牵头单位,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自分工;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和履约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的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7月12日至2021年07月1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二堰街办北京中路11号1幢8-17-3


3、方式:


现场报名,申请人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查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留存复印件;


4、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07月2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二堰街办北京中路11号1幢8-17-3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7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二堰街办北京中路11号1幢8-17-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十堰市生态环境局茅箭分局


地   址:十堰市茅箭区武当路71号


联系方式:0719-87817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子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二堰街办北京中路11号1幢8-17-3


联系方式:133398604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贺先生


电   话:13339860423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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