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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奥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因排污超标被重罚

   2022-09-30 983 0
核心提示:处罚日期: 2022年09月28日处罚文号: 青环罚字〔2022〕05030号违法事实: 我局于2022年7月28日对该单位现场检查,该单位危险废物原料暂存库的废气处理装置运行,加热管1、2处于停止状态,处理设备脱附室温度为29℃

处罚日期: 2022年09月28日


处罚文号: 青环罚字〔2022〕05030号


违法事实: 我局于2022年7月28日对该单位现场检查,该单位危险废物原料暂存库的废气处理装置运行,加热管1、2处于停止状态,处理设备脱附室温度为29℃,经调阅运行记录,该废气处理装置脱附温度一直在60摄氏度左右。根据设备使用说明,低于75摄氏度不能实现脱附效果。经检测,排放废气中vocs超标1.13倍,二甲苯超标0.6倍。


处罚依据: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予以处罚。


处罚内容: 罚款


处罚金额: 409375(元)


执法单位: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执行情况: 未履行


处罚日期: 2022年09月28日


处罚文号: 青环罚字〔2022〕05121号


违法事实: 我局于2022年6月30日,省厅执法人员对该单位现场检查后,将检查问题交办我局。我局当日进行现场调查核实。据调查,该单位翻沙车间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内堆放有玻璃态炉渣49.17吨,非玻璃态炉渣83.771吨。其中非玻璃态炉渣属于危险废物。


处罚依据: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六项、第二款之规定予以处罚。


处罚内容: 罚款


处罚金额: 444531(元)


执法单位: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执行情况: 未履行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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