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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曝光7起典型案例,涉及5省和2家央企

   2021-09-07 买一昼星辉 172 0
核心提示:生态环境部今天公布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一批典型案例,第一批案例涉及吉林、山东、湖北、广东、四川五省和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两家央企相关问题。

生态环境部今天公布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一批典型案例,第一批案例涉及吉林、山东、湖北、广东、四川五省和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两家央企相关问题。


这七个案件包括:


第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机砖厂取土坑变身垃圾填埋场,严重威胁地下水安全。督察组在吉林省督察时发现,绿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从2017年7月陆续将混有大量生活垃圾的建筑垃圾违法填入砖厂取土坑内,合计填埋垃圾24万余吨。


第二,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化工产业园煤量替代弄虚作假,违规建设“两高”项目,大量污水偷排直排,海子河水质受到严重污染。


第三,湖北省黄冈孝感襄阳等市磷化工企业污染环境问题突出,磷石膏综合利用不力。最近1座距离长江仅50米。大量堆存的磷石膏侵占了土地资源,磷石膏库渗漏严重污染环境,对长江水环境安全构成较大风险隐患。


第四,广东茂名污水直排问题突出,全市污水集中收集率仅为34.5%,电白区大量生活污水直排,对水东湾海域造成影响。


第五,四川省遂宁市不作为、乱作为,监管严重缺失,放任有关企业长期以“土壤改良”之名非法处置污泥,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第六,中国有色集团下属大冶有色公司环境污染严重,风险隐患突出。大冶有色公司冶炼厂废杂铜车间废气治理设施形同虚设,竖炉烟气未经收集处理直接排放,2017年以来,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先后7次约谈或发函督促整改但公司都敷衍应付。


第七,中国黄金集团位于云南、广西、贵州3省(区)的13家矿山企业中,9家企业主体责任缺失,存在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等问题。


针对以上案例,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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