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岛发布了《第三批优化营商环境惠企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旨在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双赢,确保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也能履行环保责任,共同构建绿色、可持续的发展模式。
优化营商环境是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措施》的推出正是对这一理念的实践。具体做法是通过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扩大“简化环评”试点区域、提速新质生产力项目环评审批等措施,不仅大幅降低了企业的成本,还提高了审批效率,将有效提升市场主体的满意度,还为企业发展营造了更加公平、透明、高效的市场环境。
促进绿色发展,支持企业环保升级也是《措施》的核心内容之一。通过鼓励企业提升环保绩效等级, 特别是对环保绩效良好的企业,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允许自主采取减排措施,可以不停产、不限产。这一政策能有效激发企业积极参与环保建设,让政策的扶持与企业的责任相结合,形成了良性循环,有助于推动企业环保水平优化升级。此外,园区企业危险废物的统一管理和处置,可以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理。
《措施》在提升服务效能方面也有创新举措。通过差异化执法监管和正面清单企业的“自巡查”管理,减少对企业的现场检查频次,减轻企业的迎检负担,同时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了监管效率。此外,对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贴的“一站式”服务,简化了申领流程,提高了政策落实的便捷性。这些措施能推动环境监管的现代化,为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双赢打开了良好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