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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能源领域2030年前碳达峰实施方案》

   2023-08-21 吉林省能源局 4 0
核心提示:当前位置:首页碳中和政策《吉林省能源领域2030年前碳达峰实施方案》吉林省能源局发布时间:2023-08-21 15:25:508月18日,吉林省能源局、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印发吉林省能源领域2030年前碳达峰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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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能源领域2030年前碳达峰实施方案》

吉林省能源局发布时间:2023-08-21 15:25:50

8月18日,吉林省能源局、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印发吉林省能源领域2030年前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鼓励生物质能多元化发展,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热则热”的原则,巩固并拓展生物质发电项目,依托各地现有供热管网,积极推进生物质锅炉直燃供热。在条件允许的畜禽养殖企业周边发展生物天然气项目,推广农村清洁能源利用。注重生物质能开发进度与原料保障能力的衔接,加大地方财政对农林废弃物“收、储、运”环节的支持力度。到2025年,全省生物质发电装机达到120万千瓦左右,实现生物质能源化利用率大幅提升。

吉林省能源局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能源领域2030年前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能规划联〔2023〕233号

各市(州)发改委(能源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市发改局,各中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吉林省能源领域2030年前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能源局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11日

吉林省能源领域2030年前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省能源领域碳达峰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遵循“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以“六新产业”“四新设施”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发展与减排、整体与局部、短期与中长期的关系,全面建设清洁能源大省,打造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促进能源高质量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确保2030年前实现能源领域碳达峰,提前布局碳中和。

(二)基本原则

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加强全局统筹、战略谋划、整体推进,以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消费侧绿色低碳转型为重点,加强能源领域碳达峰工作总体部署,注重政策的协同性和差异化,制定科学合理的碳达峰目标和路径。

政府引导、市场发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健全投资、价格、财税、金融等经济政策以及用能交易、碳排放交易等市场化机制,加快形成适应碳达峰、碳中和要求的市场机制。

深化改革、创新驱动。着力破除影响和制约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推进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大力推动能源绿色低碳技术研发、示范和推广应用,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注入强大动力。

有序转型、保障安全。在保障全省能源安全稳定供应的前提下,有序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依托西部国家级清洁能源基地建设,逐步提高非化石能源稳定供应能力,推动对化石能源的安全可靠替代。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取得显著成效,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陆上风光三峡”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山水蓄能三峡”全面启动。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7.7%左右,风电、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3000万千瓦,为实现能源领域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形成,能源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陆上风光三峡”全面建成,“山水蓄能三峡”基本建成。到203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风电、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6000万千瓦。全省能源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实现2030年前达峰。

三、重点任务

(一)大力开发利用非化石能源

1.全力推进“陆上风光三峡”建设。充分发挥西部地区风光资源优势、未利用土地资源优势和并网条件优势,以白城、松原、四平双辽地区为重心大力推进风电、太阳能发电规模化开发,依托鲁固直流和“吉电入京”特高压通道等电力外送条件,全力推进西部国家级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加强西部地区风光用地资源的规划工作和保护工作,确保项目可行性。在长春、吉林、延边等中东部地区因地制宜开发分散式风电、分散式光伏和农光互补等多种形式的新能源发电项目,实现新能源灵活开发、就近并网。广泛开展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鼓励村集体参与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开发建设项目,助力乡村振兴。到2025年,全省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分别达到2200万千瓦和800万千瓦;到2030年,全省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分别达到4500万千瓦和1500万千瓦,逐步打造“陆上风光三峡”,形成国家“松辽清洁能源基地”核心组成部分。(省能源局、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县级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市、县级政府落实,不再逐条列出)

2.推进“绿电”产业示范园区建设。依托现有或规划建设的产业园区,打造白城、松原、双辽“绿电”产业示范园区,配置合理规模的风电、光伏发电、储能等,降低园区内企业用电成本,吸引用电大户企业落户园区,增加园区用电量,提升新能源消纳水平,形成发电、供电、用电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充分发挥能源产业园区对经济发展的拉动效应,着力培育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为促进经济发展提供新动能。(省能源局、省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稳步推进生物质能综合开发利用。鼓励生物质能多元化发展,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热则热”的原则,巩固并拓展生物质发电项目,依托各地现有供热管网,积极推进生物质锅炉直燃供热。在条件允许的畜禽养殖企业周边发展生物天然气项目,推广农村清洁能源利用。注重生物质能开发进度与原料保障能力的衔接,加大地方财政对农林废弃物“收、储、运”环节的支持力度。到2025年,全省生物质发电装机达到120万千瓦左右,实现生物质能源化利用率大幅提升。(省能源局、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省农业农村厅、省住建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探索深化地热能开发利用。深入开展地热资源调查评价,对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的可行性、适宜性、开发利用总量和开发强度进行总体评价。鼓励采用“取热不取水”技术开发利用中深层地热资源,在全省工业园区、旅游景区、新建住宅区、政府性投资的公共建筑(办公楼、学校、医院)等场景开展中深层地热能示范。深化地热能开发利用与工业用能、医疗康养、农业种植养殖等领域的融合,探索有利于地热能开发利用的市场运营模式和扶持政策。(省能源局、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5.打造氢能制储运用体系。开展“氢动吉林”行动,构建氢能“一区、两轴、四基地”发展格局。依托西部可再生资源优势,中部场景、装备和区位优势,东部储能和贸易优势,打造国家级新能源与氢能产业融合示范区。横向构建“白城-长春-延边”氢能走廊,纵向构建“哈尔滨-长春-大连”氢能走廊。积极建设吉林西部国家级可再生能源制氢规模化供应基地、长春氢能装备研发制造应用基地、吉林中西部多元化绿色氢基化工示范基地和延边氢能贸易一体化示范基地。力争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制氢产能达到6-8万吨/年。(省能源局、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住建厅、省应急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厅、省生态环境厅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

6.合理控制化石能源消费。严格落实能耗“双控”制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推动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稳步推进煤炭消费替代,“十四五”时期科学设定煤炭消费增长空间,到2025年,全省煤炭消费控制在9000万吨以内,消费比重下降至60%以内;“十五五”时期进入峰值平台期,到2030年,全省煤炭消费比重持续下降;逐步调整石油消费规模,“十四五”时期逐步下降,“十五五”时期保持稳定;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在确保民生用气的基础上加快提升工业用气规模,实现“十四五”和“十五五”时期持续增长。通过多点发力促进全省化石能源消费的总量控制和结构优化。(省能源局、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住建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7.提高煤炭清洁利用水平。在保障电力稳定供应、满足电力需求的前提下,大力推动煤电节能降碳改造和供热改造,有序推进老旧燃煤机组等容量替代。合理谋划和推进新增支撑性、调节性的先进煤电。新增煤电机组全部按照超低排放标准建设,煤耗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有序推进散煤替代,逐步消减民用散煤用煤量。到2025年,重点区域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2025年底前,全省65蒸吨/小时以上的燃煤锅炉(含电力)实现超低排放,加快实现重点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省能源局、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8.加快石油天然气消费升级。提升终端燃油产品能效,推进先进生物液体燃料、可持续航空燃料等替代传统燃油。积极推动炼油产业结构调整,支持炼油企业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实施结构优化升级,提升炼化一体化水平,促进石油清洁高效利用。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优化天然气利用结构,优先保障民生用气,大力推动天然气与多种能源融合发展。持续推进“气化吉林”惠民工程,加大对天然气下游市场的培育力度,提高天然气普及率,提升天然气消费占全省能源消费比重。(省能源局、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工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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