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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零碳排放≠量为0 新要求下取得的减排进展

   2020-10-16 环保在线 299 0
核心提示:报告指出,到2050年实现2℃温升控制目标的深度减排路径,需要实现二氧化碳近零排放,二氧化碳净排放量需要并有可能降低到20亿吨左右。

报告指出,到2050年实现2℃温升控制目标的深度减排路径,需要实现二氧化碳近零排放,二氧化碳净排放量需要并有可能降低到20亿吨左右。

“近零碳排放”是指综合利用低碳技术、方法和手段以及增加森林碳汇等碳中和机制减少碳排放,实现在建筑、交通、能源、农业、林业、废弃物处理等领域限定区域范围内的温室气体排放量逐步趋近于零。


根据相关政府部门出台的文件,“近零碳排放”比“低碳排放”要求更高。中国循环经济协会战略规划部副主任王永明指出,“近零碳”本质上是一种低碳,在状态上更接近于碳中和,还没有达到零碳状态,允许采用碳汇抵消等机制,不单单是指碳排放量下降。


对此,业内专家建议,“近零碳排放”涵盖不同领域、要素和不同模式,实现应遵循多措并举、系统集成的原则,以保证“近零”碳排放的状态和效果可持续。


为达到这一目的,我国近年来展开了在这一领域的探索,地方、企业等均有了新的实践。


2015年我国提出“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并确定“到2020年建设50个示范项目”的目标,表示将从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全过程探索城市低碳发展模式。十三五”以来,广东、深圳、江苏、海南、北京、浙江、陕西、江苏、湖北、上海、湖南等地区,因地制宜,在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建设方面取得了不同程度进展。


2020年9月26日,厦门在全省率先建成了首个近零碳排放示范区——东坪山近零碳排放示范区。


截至目前,东坪山近零碳排放示范区已完成354盏LED太阳能路灯的布设并投入使用,预计年减排量约49吨二氧化碳;还在1条纯电动公交线路,投入使用3辆纯电动公交车,预计年减排量约29吨二氧化碳。


除此之外,湖北也将加入其中。近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湖北省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其中表示将分三个阶段来实现,到2020年底,要选择若干有代表性的城镇、园区、社区、校园及商业场所,组织开展首批示范工程项目建设。


《实施方案》中将近零碳城镇试点、近零碳园区试点、近零碳社区试点、近零碳校园试点和近零碳商业试点等作为重点,并鼓励不同类型试点区域探索“高校+园区+社区”的联动创新模式,把近零碳排放区建成绿色技术创新的综合示范区、集聚区。


尽管我国在近零碳排放上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仍有很长的路需要走。比如在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建设上,存在概念认识相对不到位、建设标准相对不够统一、配套措施相对不完善等突出问题。


由此可见,以开头的目标为导向,我国还需进一步加大温室气体的减排力度和进程。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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