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对大名县、成安县、肥乡区、临漳县乡(镇)负责禁烧业务工作的人员进行指导培训,要求在处置反馈火情时坚决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交办、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反馈”。
培训中,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河北省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监督管理与问责办法》进行了解读。对露天焚烧火情的处置反馈要求进行了讲解,要求各县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分工协作,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不折不扣把工作落实到位。要利用春耕前的时间,开展好集中清理行动,确保清理工作全覆盖,秸秆、垃圾、杂草、落叶等露天焚烧隐患应清尽清。要紧紧围绕禁止露天焚烧的政策法规、处罚规定、执法要求、典型案例等内容,充分运用手机短信、网格微信、电视广播及印发宣传标语等多种方式,大力度、多层次、高频率进行宣传。对每一起露天焚烧违法行为,一经查证属实,要依法依规严罚重处,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责任,形成严打秸秆垃圾露天焚烧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