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20年要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要达到90%左右”的目标。
目前土壤修复项目以场地修复为主,耕地修复还有很大的市场增量未开发。据预测,农用地修复潜在市场5.9万亿。
资料显示,我国农用地污染面积达1000万亩,是土壤污染的重灾区,土壤重金属超标、有毒残留物富集、土壤板结和养分不足等状况是普遍存在。
在2020年净土保卫战的关键之年,我国农用地污染治理将如何突破呢?
2019年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初见成效
2019年我国家深入开展了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三年排查整治行动,生态环境部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做了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试点等工作。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是土壤污染防治领域一项非常重要的“打基础”的工作。目前我国已经开展了全国性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基本摸清我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初步形成一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以及受污染农用地土壤安全利用的典型技术模式。
在政策方面,我国也形成了初步的体系。2019年8月1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导则》,其中规定了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的基本原则、目标、范围、流程、总体技术性要求等;不久后,生态环境部发布《农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农用地土壤污染该找谁。
2020年5月7日,生态环境部公布了2019年全国生态环境质量简况,其中显示,全国农用地土壤环境状况总体稳定,影响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的主要是重金属污染,首要是镉污染。
未来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需从重金属治理突破
上文中提到重金属污染是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的一大难点。
在这一方面上,我国缺乏重金属污染农用地修复效果评价标准。在实际农用地环境中,土壤理化性质差异大、重金属有效态浸提剂不同、土壤中重金属有效态含量与农产品污染程度非简单的对应关系等因素。对此,有业内人士建议,要研究制定重金属污染农用地修复效果评价标准,进一步建立基于风险管控的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估与管理体系。
另一个需要注意的是农用地土壤利用的问题。
农用地土壤污染除了长期依赖农药、化肥、除草剂、农膜等农业产业模式造成残留污染以外,还有化工污染、流域污染、采矿挖掘等污染引发流域灌溉水源的输入性污染,想要实现再利用就要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这是一大重要的前提。
为完成这一目标,有建议提出,国家应进一步完善农用地重金属改良剂产品登记制度,以保障污染农用地安全利用。同时要以农用地土壤详查成果和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为基础,进一步查明农用地污染成因,针对污染来源和途径,采取针对性、精准性措施。
除此之外,还有人提出,借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经验,探索建立“田长制”,由各级党政领导牵头,负责行政区域内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制定不同区域、不同作物类型、不同种植方式的农用地安全利用技术规范......